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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工作

新乡市一中团员代表大会章程

发布时间:2013-12-26 11:32:07浏览次数:1884

                 第一章      总 则

团代会的召开是根据共青团实际工作的需要,针对前一阶段和将来一段时期的共青团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和规划,具有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团代会的召开也将促进团的组织建设,在组织架构上起到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完善作用。开好团代会本身就是共青团的组织、宣传等功能的有效体现和有力运作,从各班团代表的选举到新一届团委委员的产生,整个团代会包含的一系列工作过程都将促进团组织的发展成熟,为共青团工作今后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

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共青团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产生团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组织规程,是团内民主选举的原则、方法、组织和程序等规定的总和。其中,《团章》中关于团内民主选举的条文是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总则,团有关选举工作的条例、规则、办法、意见等都是依据团章确定的原则制定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是团的一项重要法规。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

团的代表大会制度是共青团组织体制的根本体现,是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重要组成方面。团的代表大会是团的组织的最高权力机关。为了保证团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团内选举规则根据团章规定,对各级团代表大会的届期、职权、规模、代表构成与产生办法,召集会议方式及召开会议的报批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这些规定的总和就成了团的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它是团内重要的组织制度。 

第二章 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

根据团章规定,团的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审查和批准我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我校团的工作任务和有关重要事项;

(三)选举出我校共青团委员会;

(四)选举出席新乡市团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三章    团代表大会的指导思想

制定两个选举规则的指导思想是,按照团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改进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真正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使团的民主选举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这个指导思想贯穿于两个选举规则的各项条款中。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团内选举必须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这是从共青团组织的性质出发,健全和完善团内民主选举制度的基本立足点。 

(二)团内选举必须充分发扬民主;选举规则规定了女团员团内选举各环节中享有的民主权利。同时规定,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反复酝酿讨论;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时可以另选他人;团内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三)团内选举必须实行差额选举。差额选举就是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选举。 

(四)团内选举必须严格履行规定的民主程序。

第四章 团代表大会的筹备

充分做好团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是开好团代表大会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包括以下内容: 

(一)成立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筹备工作计划。 

(二)召开团的全委会,作出召开团代表大会的决定。 

(三)起草关于召开团代表大会的请示,报校党委和团市委审批。 

(四)印发代表选举工作通知,组织指导代表选举单位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五)做好换届人事安排工作,提出大会领导机构及其组成人员建议名单。 

(六)起草团的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团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领导讲话等。 

(七)做好团代表大会选举的准备工作。 

(八)做好团代表大会的宣传报道工作。 

(九)做好团代表大会的会务准备和安全保卫工作 

第五章 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

换届选举是团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委员会不仅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而且要积极主动地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各项准备工作。团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应在校党委的领导和上级团组织的指导下进行。如有必要时,也可以建立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组织领导,但筹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必须提交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的委员会领导成员组成,书记或副书记任组长。 

               第六章 筹备工作机构的设置及其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团的委员会成立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可从团的委员会有关部门抽调有经验的同志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如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代表选举工作小组、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会务准备工作小组等,分别负责团代表大会筹备工作的有关事宜。 

    (一)人事安排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组织团的委员会预备人选的民主推荐、考察工作,并起草向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报告;拟定团代表大会领导机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拟定代表团(组)长建议名单;编制团委委员、候补委员候选人名册、登记表,起草有关情况说明等。 

(二)代表选举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起草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组织、指导各选举单位选举代表;对代表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并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起草团代表大会和团的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办法;拟定团的代表大会特邀代表、列席人员名单;编制代表名册等。 

(三)文件起草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起草团委工作报告;起草团委负责同志在有关会议上的讲话;起草有关决议、通知等文件材料。 

(四)会务准备工作小组。主要任务是:编制团代表大会经费预算;拟定会议通知、会议日程安排及其他会务文件;制作会议有关证件等。

 

第七章    附 则

 

 

 

 

(一)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校团委。

 

 

 

 

 

 

 

 

(二)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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